忍氣吞聲不是真修行
忍氣吞聲不是真修行
2009年02月26日 聖嚴法師
忍辱是六度中的第三度,
“度”是度過煩惱苦海之意,
而“忍辱度”的確也有忍氣吞聲的意思。
比如《遺教經》說:
“能行忍者,乃可名為有力大人。
若其不能歡喜忍受惡罵之毒,如飲甘露者,
不名入道智慧人也。”
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五十七也說:
“云何忍辱?謂由三種行相應知:
一、不忿怒,二、不抱怨,三、不懷惡。”
另《大智度論》卷六亦云:
“眾生種種加惡,心不嗔恚;
種種恭敬供養,心不歡喜。……
是為眾生中忍。
”同書卷十五也有:
“忍諸恭敬供養眾生,
及諸嗔惱淫欲之人,
是名生忍。
忍其供養恭敬法,及嗔惱欲法,
是為法忍。”
在《優婆塞戒經》卷七也另示忍有兩種:
第一是世間忍,
就是能忍饑、渴、寒、熱、苦、樂;
第二是出世間忍,
即能忍信、戒、施、聞、智慧、正見無謬,
忍佛、法、僧,
忍罵詈、撾打、惡口、惡事、貪、嗔、癡等,
能忍難忍,能施難施。
從以上所引經論內容看來,忍辱二字的涵義甚廣,
有拒受諸樂而接受諸苦之意。
無理的侮辱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;
拒絕美女的投懷送抱,
也不是普通人能夠做得到的;
而信受佛法中的種種法門,
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夠辦得到的。
一般而言,
若與自己無關的事,大致能夠忍受;
若與切身的名利、眷屬、男女等相關諸事,
那就不容易忍了
佛法不僅為個人忍,也要為眾生忍。
到達無淨的程度時,就成了八風吹不動,
即對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的八種現象,
無一不能忍的境界
所以, 解脫的菩薩稱為已得無生法忍。
對於內六情的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能不著,
於外六塵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能不受,
即稱為法忍。
如能遇迫害而不嗔,受供養而不喜,
既無能受的我,也無使我接受的他,
能達如此,則稱生忍。
此不僅是聖位菩薩的境界,也是修行佛法的目的。
能忍就能安己安人、和眾共濟,
所以忍辱是建立和樂人間的最佳準則。
根據這樣的標準,好像忍辱就是忍氣吞聲,
一切的冤枉、侮辱、譭謗、打擊都應該全部接受,
沒有反抗的餘地似的。
然事實並非如此,我們必須注意,
如果不是出於智慧的忍辱,
很可能造成更大的災難,
因此透過智慧的觀照,
應當是十分重要的。
比如說,風雨水火的襲擊是無法控制的,
但是仍可以未雨綢繆,設法避免,
來減少傷害、損失。業報是要正面接受它,
但也可以經過努力改變業報的程度和方式。
所以,若對雙方無損並且有益的事物,那是必須接受的;
如果對他有益,於己無益,也應考慮接受的;
若對雙方都是有害而無益,
那就需要設法避免或轉變它了。
例如:明明知道對方是醉象、瘋狗、狂人,
見人就咬、逢人就殺,就當然要設法制止,
因對方已經不幸,切莫讓他再製造更多的不幸。
但也不可存著“以牙還牙”的報復心態,
應是基於慈悲的原則,自己時時加以反省和慚愧懺悔。
對於喪失理性的人,
應該通過制約、教化等方式和方法,
使他們得以恢復正常。
這對他們自己本身,以及整個社會,
乃至所有的眾生都是有大功德的。
文引用自定空法師/圖雪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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